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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8歲那年高中畢業就出去打工,在餐廳當過服務員,在服裝店做過導購,剛開始是自己租的房子,工作沒多久認識了男友,他和我一樣打工租房子,為了節約房租我們同居了,我開始習慣離開父母的生活,和男友組成了一個溫暖幸福的小家,盡管我們是戀愛中,可已經在計劃結婚以后的生活了。
然而,愛情是美好的,現實卻是殘酷的,男友在網上認識了另一個女孩,甚至背著我和網友見面,我在他手機里發現了曖昧的聊天記錄,這是我不能接受的,我和他吵過,鬧過,提出過分手,可我還是忍不住想他,我們重歸于好了,可是心卻再也無法走到一起,我們依然同居著,卻不再關心彼此的生活。
后來我在朋友聚會上認識了一個男人,30多歲的樣子,看上去像是一個成功人士,穿著打扮和言談舉止都吸引著我,也許是少女對大叔的迷戀吧,讓我愛上了他。一開始我只是想認他當哥哥,能有個可以交心的人,可是當我知道他沒結婚的時候,我終于鼓起勇氣向他表白。原以為他會拒絕我,可是他沒有,反而問我是否愿意跟他閃婚。
當時我猶豫了,他看我不放心,就帶我回去見了他爸媽,他們家條件挺好的,他還有兩輛車,我突然覺得自己配不上他,而他又是看上我哪一點了呢,他說喜歡我的單純和善良。而事實上那時候我還在和前任同居,自從他提出想要和我結婚后,我就搬出來另外租了套房子,他對我很好,替我墊付了半年的房租,也沒問之前感情經歷。
我覺得這個男人是可以靠得住的,于是就和他閃婚了,可是因為我年齡只有19歲,不能和他領證,他說可以先結婚,等年齡夠了再領證,我答應了,可是沒過幾天他又對我說,他爸媽不同意我們沒領證就辦婚禮,然后他就想到了一個辦法,讓我現在懷孕,這樣他家人就不得不給我們舉辦婚禮,然后等到了年齡再去領證。我稀里糊涂的聽了他的話,以為懷孕后就可以名正言順的住到他們家。
可是直到我懷孕6個月,他始終讓我租房子住,但是在我心里,早就認定自己已經嫁給了他。但是他卻一次性替我交了一年的房租,我向他表達過想要住他們家的想法,可他總是以爸媽不同意為由拒絕我,這讓我很傷心,我只能繼續在出租房內生活。又過了幾個月,孩子出生了,他和他爸媽都來醫院看望了我,態度還是挺好的,但就是只字不提讓我住到他們家,男友寧愿給我請月嫂,都不閉口不談結婚的事,我想既然懷孕的時候他不肯結婚,那孩子出生后應該更不會想要和我結婚了吧。
果然,孩子3個月的時候,他向我提出了分手,我問他那孩子怎么辦?他說如果我愿意,可以補償我20萬,還不用我出孩子的撫養費,然后和平分手。我問他我哪里錯了,結果他告訴我一個事實,他之所以讓我給他生孩子,是因為我容易騙,因為我年齡不夠,所以沒辦法領證結婚,也不受法律保護,我們最多只能是同居關系,而他在法律層面上只需要對孩子負責任,因此我中了他設下的局。我不知道該不該拿著20萬離開,這錢對于我來說是天文數字,可我又放不下孩子,他說長痛不如短痛,而此時,他的妻子出現了,是個非常有氣質的女人,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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