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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6號:
1月31號的時候,我在擔憂,到5號租房到期以后的,那接下來的兩三天應該怎么辦,當時,我在日記里這樣寫到:“我和母親在金家壩東灣村租住的房子到五號的時候就到時間了,在回去的這七十幾天里,這里的租房,就退了不租了,至于七十幾天以后回到吳江再在哪里租住,那就等那時再看了。只是六號、七號這兩天,恐怕我居住在這里的時候,心里就有些過意不去……”然而, 待5號過去以后,6號真正到來了,這樣的擔憂,反而不再變成擔憂了,今天早晨,母親跟房東說了到8號退房并結電費水費的事情,房東表示沒什么話,故此,之前我擔心的事,就這么在時間一到的情況下迎刃而解,不再成為我的擔憂了。我們基督徒豈能不將主耶穌基督吩咐我們的:“你們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的這句話語放在心上?只是,我們還是時常為許多事擔憂,然而,主耶穌誠然為我們擔當了我們的難處,我們雖然擔憂,卻心里不犯難,因為我們知道, 神與我們同在,我們就安然躺臥在 神的懷抱里,安歇在 神的臂膀下,滿有平安。阿們。
中午的時候,姐姐打來一個電話給母親,姐姐在電話里提到說,取環手術今年就不去做了,恐怕做完取環手術,不好立即回八灘老家過年,至于之前決定在這個月的10號做取環手術,則是因為,那時姐姐她并不準備和姐夫以及外甥小大衛回八灘老家過年。如此,我和母親在10號的時候就不用去太倉了。計劃再一次改變,改變成8號去往去往火車北站,8號晚上或者在火車站過一夜,或者在齊門橋東旅店住宿一夜,到第二天九號早晨到蘇州汽車北站乘坐去往濱海的客車,蘇州汽車北站去往濱海的班車最早一班是早晨的8點10分。
今天晚上的時候,我在手機電子書里閱讀著《圣經與信仰問題解答》的這本電子書,在閱讀到一個關于律法問題的提問,與解答,于是,我就一邊閱讀,一邊思想,我看完關于律法問題的提問與解答以后,我的心里就非常渴望深入的了解關于律法的問題,以及,關于因信稱義的要點。我左思右想,我就用手指在桌上劃著律法的模型,又在律法的旁邊劃著因信稱義的模型,反復比對,還是不能得出什么來,于是,我就打開手機里的日歷,開始書寫,我的心靈止不住的要一條一條的分析清楚關于律法的問題,并因信稱義的要點,于是,我一氣寫成了以下的這篇領會,大家可以與我一起討論討論,我也從弟兄姊妹你們這里得到你們關于律法問題和因信稱義的要點領會。我先將我今天得出的領會放在這里,弟兄姊妹們請看:
以遵守律法來稱義的問題思考:
不遵守律法,就死在罪中;遵守律法,就不死在罪中,不死在罪中就可稱義,如此,行律法就可稱義,而人不能遵守律法,不遵守律法就死在罪中。如此說來,人不遵守律法的結果,是死在罪中,人遵守律法的結果,也是死在罪中。這么一說,律法確實是要叫人死在罪中。然而人還是要遵守律法,一方面,人要遵守律法,一方面,人卻無法遵守律法,既無法遵守律法,又不敢承認未遵守,于是造成虛假現象,以此顯明為義,卻是虛假,不能成義。
現在,再回看,為何遵守律法,就不死在罪中;又為何遵守律法,也死在罪中?遵守律法,就不死在罪中,這句話對伏在罪手下的人來說的,也就是說,凡伏在罪手下的人,遵守律法,就不死在罪中,而為何遵守律法,也死在罪中呢?這句話的意思恰恰又是指:凡是不從罪手下出來的人,無人有資格擔負得起律法。如此,就可說明,在罪手中的人不遵守律法有不遵守律法的罪,遵守律法又有遵守律法的罪。如此,人應該怎么辦?確切的說,是伏在罪手下的人應該怎么辦?遵守律法看似美妙,卻無路可行,這該如何?
因信稱義的要點思考:
現在,主耶穌基督以更美之約大祭司的身份,將屬他的人從罪的手下拯救出來,伏在罪手下的人服從于 神對罪定下的律;被主耶穌基督以宗價從罪中贖買來的人,則服從于主耶穌基督的律,罪的律無論人遵守與否,人都在其中死;而主耶穌基督的律,卻是以圣靈來引導,人需配合圣靈的引導,就可進入屬天的道路,只是,罪的引誘在時刻不停,人若是在律法中,罪的引誘就將導致兩種方面,一是違背律法,陷進罪中,二是假意遵守,陷在虛假中。卻也有能遵守個一些律法規定,卻置另一些律法規定于不顧的,還是不能說是遵守了律法。那么,在主耶穌基督里的人,在遇到罪的引誘時會怎樣呢?人若是在主耶穌基督里,他就承認自己不能遵守律法,如此,就不會陷入假意遵守律法的虛假中,或一時被罪的引誘所勝,總能在圣靈的引導下戰勝罪的引誘。只是,要虛己,不憑己身戰勝罪的引誘,總要與主聯合,披戴基督,方能戰勝罪的引誘。只是要清楚,這叫人陷進罪中的引誘是出于有意,還是出于軟弱,出于有意的,正如主耶穌基督對我們吩咐的:“我也不定你的罪,只是下次不要再犯了。”出于軟弱,同樣也是主耶穌基督對我們吩咐的:“我也不定你的罪,只是下次不要再犯了。”那么,遵守主耶穌基督吩咐我們的命令,與遵守律法,是否也是一樣的行為呢?遵守,就是服從,服從律法,但人卻有背逆,未得救,未復活,未重生,故此服從律法等同服從罪,而服從主耶穌基督總是可以的,因為有圣靈。就是聽主耶穌的吩咐,走主耶穌的道路,并且是窄路,門小路又直。找到的容易,進去的難。
如此,我把我得到從 神而來的一個我在關于對律法主義與因信稱義的思考后得出的一個方面的信息告訴你們,就是:你們稱主耶穌基督為你們主的弟兄姊妹,你們對你們所遇到罪的引誘而陷入的,非得將你們陷入的這罪以憂傷之情舉起來,才好叫服從圣靈。若是隱藏了這陷入其中的罪,如何叫做服從圣靈?如何才好下次不要再犯了?若是以律法擔負己身,試圖取悅 神,也不能夠做到下次不要再犯了。總之,在律法以下的人在律法里跌倒,在主耶穌基督以內的人在罪里得救、復活且重生。
很期待其他弟兄姊妹們,我們一起探討探討這個關于律法的問題,以及關于因信稱義的要點,我希望得到一些你們對這方面的見解,那我就很是滿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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