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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咸平五年春天,爆出了一樁由一封信引發的科考賄賂案。一個經常游走于洛陽、開封一帶的算卦者,偶然得到了一封向臨津縣尉任懿索討賄款的書信。于是這個叫常德方的河陰人,把此事通過御史中丞趙昌言,捅到了朝廷。案子經過御史臺的審問,任懿供認:咸平二年,他補入為太學生后,住在僧人仁雅處。三年后,他通過仁雅,求與主考官王欽若素有往來的主僧惠秦,為他打通關節。但他又拿不出現金,于是立字據,出價七鋌白銀,計三百五十兩。
然而拖了一段時間,一個由翰林侍讀學士邢昺、內侍副都知閻承翰、曹州知州邊肅、許州知州毋賓古組成的專案小組重審后,做出了以下判決:中介人和尚仁雅“杖脊,配隸郢州牢城”;主考官洪湛“受銀,法當死,特詔削籍、流放儋州”;主僧惠秦雖有書信等罪證,但實際自己并未得到好處,念其已經年過七十,所以“判贖銅八斤,特杖一百,黥面配商州坑冶”。之前提到的受賄者王欽若,居然不再提起!
于是,正在在去陜西邊境談判的途中的洪湛,被立即召回后,得到這個結果,是他做夢也行不到的。任懿招供自己確實行賄了,但他現在的供詞是:他通過兩個僧人操辦此事,自己并沒有直接出面,所以受賄者是誰他不知道。而他與洪湛的關系是:大舅子張駕,早年曾和洪湛一起舉進士,兩人關系較好,之前任懿本人僅僅和大舅一起去洪家拜會過洪湛,當時帶去了“石榴二百枚、木炭百秤”作為禮物,僅此而已。
洪湛是在前三場已經考完,主考官王旦突然升任了樞密副使,才由洪湛代領其事,繼續主持最后二場考試的。然而拖了一段時間后,案件提及的人員中,張駕已死,僧人曾經供出的兩個中介人寧文德、徐興等人則人間蒸發,不知去向了。在洪家搜查后也沒有得到贓物,值錢的東西只找到一些白金器。是洪湛從當時的名人梁顥家借來的,他們兩家一直有往來。
明眼人一看就會提出疑問:既然主僧惠秦與王欽若素有往來,他又怎么會舍近求遠,不去找王欽若,而去找洪湛行賄呢?更何況涉案的寧文德、徐興本來就是欽若身邊的人。這顯然是一件嫁禍于人的冤案。
原來,仁雅、惠秦二僧充當中介人后,當然不能白白中介,于是拿了七挺銀子的白條后,又讓任懿另寫一張五挺的字據,兩人算是吞沒了二鋌后就活動開了。照例規定,考試開始后,考官進了貢院,就不能接觸外人了。于是他們又通過王欽若的館客寧文德、仆夫徐興,將字據送到了王欽若妻子李氏手里。李氏立即把任懿的姓名寫在家仆祁睿的左臂上,以避過考場搜檢,把消息通知了王欽若。考到第五場的時候,祁睿再次以送湯飲為名進入考場。畢竟王欽若比較老于世故,他覺得此事不甚靠譜,所以讓祁睿傳話出去,說要收取現銀。不過,先把活干好是最重要的,不然,就連希望也沒有了,賒賬總比沒有買賣好。更何況此時任懿還在考場里,也難以從他那里拿到現銀。于是任懿忽悠成功,不僅順利過了關,還立即得到了官職。不知道任懿根本就沒那筆錢,還是覺得僧人心太狠而想賴賬,反正他也覺得自己捏別人的軟肋,所以他登科而去后,并沒有及時兌現銀兩的意思。還沒上任,又恰遭母喪,他就一直拖欠著再說,其間兩個僧人出面催討,自然也是不會少的。等到在老家剛守完孝到臨津上任,僧人仁雅顯然有些發急了,這可不是開玩笑的,自己的好處費沒拿到,甚至斷了這條財路還都在其次,得罪了王欽若可不是好玩的。所以他的催討信中不乏氣急敗壞的責罵。可是偏偏此信落到了算命先生常德方手里!
此時王欽若也正在幫著宋真宗大搞忽悠人的“天書運動”,為消除澶淵之盟顏面掃地的陰影,想制造虛幻的“天意”來自欺欺人。所以正在最得勢的時候,于是就找到了洪湛這個替罪羊。
王欽若的手法首先是,讓在押的祁睿等涉案人員逃走,再利用此前祁睿是亳州小吏的身份,稱家奴都是新用的,祁睿也是事后才來的,與案件無關。至于主僧惠秦則退的一干二凈,干脆說根本不認識。然后再讓任懿改口,把同考官洪湛牽扯進來。可憐洪湛被召回時,其實此案已經定案了!
本來僅僅是一張白條,惠秦當然沒拿到實際好處,贓物銀挺自然也不存在,于是,就連洪湛家借梁顥的白金器,就被當作贓物充公了。第二年朝廷大赦,可伶四十一歲的洪湛,帶著他才幾歲的兒子從的流放地儋州移往惠州,半路上不明不白地死在了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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